11月27日,永康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动员部署会召开,全面部署行政村规模调整相关工作。会议指出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事关执政根基,事关乡村振兴,事关全市稳定。
本次行政村规模调整的主要目标是:通过“并建制、并‘三资’、并人心”,实现“促发展、促民生、促振兴”的目标。本次规模调整工作要求全市所有600人口以下的行政村必须调整;规模调整后全市行政村总数控制在400个左右。
本次规模调整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有4项:一是地质灾害隐患村、人口外迁形成的“空心村”、集体经济薄弱村、异地搬迁村、村级领导班子长期软弱涣散的村原则上列入调整范围;二是偏远山区村和部分有特殊内涵意义村的调整,应慎重考虑;三是新村户籍人口一般控制在3000人以内;四是鼓励支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开展撤村建居,做到“宜改则改,并改双行”。
当前,永康市村多、小、散的特征较为明显,全市710个行政村,村数在金华县市区中仅次于义乌;全市300人以下村有158个,100人口以下的8个。且大部分行政布局分散,直接限制了公共服务功能辐射,一定程度上浪费了一些公共服务能力,间接限制了公共服务层级提升。
行政村规模调整,有利于统筹永康市农村的人才资源、财力资源、发展资源等,优化发展功能和布局,真正把“好钢用在刀刃上”,并通过强村带弱村,大村带小村,富村带贫村,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,集中力量办大事,切实解决好行政村人口规模偏小、生产要素不集中、产业发展缺乏条件等制约因素,培育内生发展动能,助力产业发展、农民增收、农村稳定,加快推动永康乡村振兴。